2010年6月8日 星期二

番禺香港「食品安全工作座談會」

「香港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協會」一行十餘人在5月13下午3時至5時半出席與「番禺藥監局」聯合主講的「番港兩地食品安全工作座談會」,會場設在番禺區政府主樓的會議室。我做了些記錄,但只是個人興趣,如內容與事實有出入,是出自我的誤解。

↑座談會進行中

番禺區是廣東省重要的產糧區之一,有數以百計的農業生產基地,當中有3個達到國家級、7個達省級,另有44個無公害和一些綠色及有機生產基地、81個果園和297個食品企業。食品經營業(包括超市)有17,000戶,餐飲業有5,600戶。

在監管方面,番禺區設「食品安全委員會」,成員包括「番禺區質量技術管理局」、「番禺區工商分局」及「番禺區衛生局」等,轄下的區內設有「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」,進行日常監督的工作,包括:整頓添加劑、抽驗蔬菜,檢查農藥含量、禁藥等,又致力推行無公害生產(如香港資金的「東昇農業工廠」)。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包括:(1)對企業宣傳教育;(2)提供專業培訓;(3)對生產企業發出流通經營許可証,將食品分成28類,各有審查細則;(4)日常巡查,由1星期至半年不等,視乎該生產企業的評級,並採用扣分制,嚴重者被停產;(5)抽查產品化驗;(6)遇特別事件,會作專項整理和重點巡視,例如早前傳聞的「地溝油」,在番禺區並未發現有使用。

香港的與會者說食環署規定2005年5月起,食肆須最少委任1名「衛生經理」或「衛生督導員」,負責監察店內食物及環境衛生,至今已有18,000人受訓及取得認可資格。另外,由2007年2月起,當局對已獲發ISO 22000證書的持牌食物業處所,實施新修訂的巡查制度,令該等食物業處所可免受違例記分制的規管,一旦違反規例亦只會被罰款,除非發生重大食物事故,否則不會被停牌。

談到香港2010年7月1日起大部分包裝的食品須加有「1+7」的營養標籤(即熱量加7種指定營養素),保障消費者的知情和選擇權,番禺方面亦希望加強食品安全法,又會考慮食品溯源,推行食品流通許可証和電子台帳,以保存食物商的交易紀錄,以便出現食物安全問題時追查食品來源。番禺有代表曾到訪食環署,熟悉香港的情況,他們坦言國內比較倚重政府監管,不像香港還有社會監督(例如消費者委員會)和行業自律(例如業界的組織),這是番禺與香港的差距。
↑會後攝於番禺區政府主樓前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